| 价值5500多万的国有资产,在未经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被折价500万元转让;本该由国资局把关的国有资产转让,却被财政局抄了后路;一个穷困潦倒的人,可以不花半分钱就能将政府划拨地改为商业用地;拿不到工资的200多名国企职工持续举报6年。至今,该案还没有定论。
价值5500多万的国有资产,在未经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被折价500万元转让;本该由国资局把关的国有资产转让,却被财政局抄了后路;一个穷困潦倒的人,可以不花半分钱就能将政府划拨地改为商业用地;拿不到工资的200多名国企职工持续举报6年。
目前该案引起了福建省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倪英达检察长三次批示,由省反渎局、省反贪局挂牌督办。
5500万资产为何只卖了500万
“5500万的资产仅卖500万,这是一起典型的内外勾结导致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的大案!”福建莆田的贺小卓(化名)一脸苦笑和无奈。4月16日,贺小卓在莆田城区最繁华的文献路中段,遇到了几位和他一样坚持不懈的举报者。在他们身后则是莆田市外贸公司旧办公楼所在地。
贺小卓是莆田市外贸公司的下岗职工,可他的工资在下岗4年后的今天仍没有拿到,与他相似的还有原外贸公司的200多名同事。莆田外贸公司是国有企业,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经营就一天不如一天。至2001年,外贸公司累计负债达两亿余元。
可就是这样一个多年发不出工资、负债达两亿元、已严重资不抵债的国有企业,却将价值5000多万元的公司资产,在未经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以区区500万元转让。
“莆田外贸公司国有资产流失在当地已不是秘密,省检察院检察长三次批示在当地震动很大。”多位事件当事人说。
“港商”当替身购买债权莆田市中心最繁华的文献路中段,一片被规划为旧体育场片区改造的被拆迁地正是莆田市外贸公司旧办公楼所在地。目前,该地块每亩商业价值将近2000万元。但正是这片黄金宝地,却成了莆田外贸公司200多名下岗职工心头的痛。
莆田市外贸公司是该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下属企业,由于管理经营不善,2001年,公司累计负债达两亿元,其中包括中国银行莆田支行政策性剥离给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的5500多万元。在剥离给东方公司的这些资产中,包含着用外贸公司旧办公楼抵押的180万元的抵押权。
莆田检察院有关人员透露,2001年10月,“香港商人”曾文镇来了,开始向东方公司提出购买部分债权。
通过谈判,于2002年4月1日签订了以东方公司福州办事处为甲方、曾文镇为乙方、莆田外贸公司为丙方的《债权买断协议》。协议约定,由曾文镇一次性出资500万元购买东方公司对莆田外贸享有的816万元债权,其中包括东方公司对位于莆田市文献路23号莆田外贸公司旧办公楼享有的180万元抵押担保权。同时约定,东方公司拥有的抵押担保权由曾文镇自行办理权益变更手续。
三方协议是2002年4月1日签订的,可早在3月25日的莆田市人民政府[2002]8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上有这样的记录:同意市外经贸局提出的市外贸公司旧办公楼协议出让给东方公司,用于抵销东方公司的债务,东方公司除了应补交土地出让金外(还)必须补足300万元给市外贸公司用于职工安置。
正是这个政府文件,让贺小卓和他的同事们得知,三方串通一气贱卖了国有资产。
东方公司福州办事处多名知情人告诉记者:“对于外贸公司债权的这桩买卖,莆田立丰鞋业公司早在2001年10月就派人来谈过,他们一开始就表态买债权就是为了拿这块地开发房地产。”立丰公司多次派李玉秋副总经理到东方公司来谈判,但在2002年4月1日签约时,是以“港商曾文镇”的名义进行着。在签约后的2002年9月,李玉秋再次向东方公司明确表态,购买债权的目的就是为了在该抵押土地过户后进行商品房开发。
蒲田市检察院有关人员告诉记者,2002年10月,曾文镇向东方公司作出书面承诺,将抵押物产权先过户到东方公司,然后再由东方公司过户到他个人。其实在这个债权买断协议当中,曾文镇仅是个替身,其真正的老板是立丰鞋业公司法人代表黄肖青。当时买债权的500万元是由立丰公司汇进东方公司户头的。
记者通过多方查证,发现立丰公司法人代表黄肖青是莆田市外经局陈建华局长的内弟,陈建华在担任外经局长之前就是外贸公司的负责人。
“陈建华等人认为,找曾文镇当替身,与莆田市个别领导串通、联手侵吞外贸公司国有资产,这对他们来说可谓是轻而易举的事。”贺小卓分析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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