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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中途废止怎么办
http://www.hehouse.com 2007-8-1 8:33:05 来源:福州新闻网
张某丈夫早亡,李某某与张某系邻居关系。张某因房屋拆迁无力支付安置房补差款,张某与李某某签订一份协议,约定:由李某某出资支付安置房补差款,安置房以张某名义办理产权证;安置房交付后,李某某与张某一起居住使用,李某某对张某负有扶养义务。在张某去逝后,李某某对该房屋享有继承权。安置房交付后,李某某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当张某与李某某一家人共同生活时,争吵不断。张某提出收回安置房。法院判决:李某某将安置房交还张某,张某将补差款及装修款折价返还李某某。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丁茂福律师评析:
遗赠扶养协议,由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其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而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义务。本案张某为解决养老送终问题,与李某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但无法实际履行,协议目的落空,可以解除。此外,安置房特定用于安置被拆迁人,李某某不符合安置条件,对安置房不享有产权,但张某取得补差款及装修费用没有依据,应当返还给李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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