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5月9日)获悉,对于市属国企全民所有制职工中,已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我市启动住房工龄补贴工作。 各市属国企主管部门(行业办),即日起可按规定时间去办理。 各市属国企主管部门(行业办)可与市房委办联系,并领取职工申请住房工龄补贴的相关表格。按规定,符合条件的职工,可领取每年399元的补贴,补贴工龄至1998年12月31日止。 5月30日前,受理市机械冶金行业办的所属40家企业有关事宜。 5月16日至30日,受理市轻纺行业办所属53家国企有关事宜。已关闭的企业,可到市轻纺系统国企改革和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华林路338号龙赋大厦二楼)办理;还没关闭的企业,可回原单位办理。 7月1日至30日,受理市城镇集体联社、福州农工商集团、福州贸发局、福州建设局所属65家国企有关事宜。 8月1日至30日,受理市海洋局、市建工集团总公司、市交通局、市粮食局、市电子信息行业办所属62家国企有关事宜。 9月1日至30日,受理市医药化工行业办和市工艺美术行业、市物资总公司、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市林业局所属47家国企有关事宜。 10月8日至30日,受理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农办、市民政局、市供销合作联社所属36家国企有关事宜。
(福州晚报记者 陈建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