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笔者从鼓楼区房地产拆迁工程处获悉,鼓西路道路建设项目及福州十八中教育预留地项目拆迁工作自本月15日正式进场实施动迁以来,至本月25日,已签订搬迁安置协议130户,占总户数46.4%;店面62间,已签订协议21间,占总数33.8%。 鼓西路道路建设项目(鼓西路南侧肃威路至湖滨路)及福州十八中教育预留地项目总征地面积44亩,拆迁建筑面积24847平方米,总拆迁户数280户。根据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实行货币补偿和异地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协商期限为40天(2008年5月15日~6月23日)。安置房源包括高层期房鹤林新城安置房、丞相坊安置房,过渡期限3年;现房金山桔园二期限价商品房,拆迁户选择购买金山桔园二期限价商品房,按照《福州市限价商品房销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拆迁户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在2008年6月8日前签订拆迁协议并于2008年6月11日前搬迁封房的,于2008年6月15日上午集中在鼓楼区善化坊37号福州十八中内抽取选房顺序号,回迁时根据选房顺序号在协议约定的房型内挑选安置房。在 2008年6月9日之后签订协议并封房的被拆迁人按搬迁封房先后顺延领取选房顺序号,回迁时根据选房顺序号选择拆迁人提供的房源。凡属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并搬迁封房后10天内,由拆迁人付清货币补偿款。
(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