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新发生的、正在抢建的违法建设,必须在三日内组织拆除,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昨日(5月5日)下发的《2008年度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对本年度国有土地违法建设“零增长”提出明确目标。
(郑建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