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获知刚买的房子此前因漏水惹上官司还未了结后,潘女士将卖房人告上法庭要求解除购房合同。日前,海淀法院支持了潘女士的诉讼请求。
今年2月4日,潘女士与中介公司及兰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潘女士以330万元的价格购买兰先生位于海淀区万柳新新家园的一套房屋。2月10日,潘女士从小区物业处得知,她刚买的这套房屋此前因漏水被楼下邻居起诉,诉讼进行了两年多还未结案。认为兰先生故意隐瞒了房屋存在的问题,潘女士之后向兰先生发出了催告函,并将兰先生及中介公司诉至法院,提出了解除三方所签合同,中介公司给其返还定金等要求。
法院审理认为,兰先生在出售房屋前应将该房屋的全部情况向潘女士进行说明,但他隐瞒了该房屋涉诉的事实。潘女士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积极采取解决方案,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法院判决潘女士与兰先生解除房屋买卖经纪合同,并判令中介公司向潘女士返还代为保管的定金33万元。
(王秋实 胡潇) |